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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中央社記者賴又嘉台北4日電)鄒姓婦人自稱是神,逼迫鍾姓婦人到家中幫傭,並以神力脅迫鍾女簽下新台幣790萬元本票,鍾若不從就遭毆、撞牆。鍾婦因恐懼簽下本票後,提告要求債權不存在,今天獲判勝訴。
法院判決指出,鄒姓婦人自稱「真武宮北極玄天上帝」,又自稱是通靈師父,曾救活很多人,要求鍾姓婦人到家中幫傭,並於民國97年間,要求鍾婦簽下本票,若鍾婦不從,就遭鄒婦與兒女拿雞毛撢子毆打,或被抓去撞牆,甚至恐嚇將以神力讓鍾婦家中男丁死光;鍾婦逼不得已,簽下本票。
鄒婦事後拿本票向法院強制執行鍾婦的房產,卻發現鍾婦將房地所有權移轉到丈夫名下。鄒認為債權受損,因而提告訴請鍾婦撤銷移轉房地,並主張本票是鍾婦向她借款所簽;鍾婦則反控遭鄒婦逼迫才簽下本票,主張本票債權不存在。
法院一審時,判鄒婦勝訴,判決鍾婦所簽本票中的350萬元債權存在,並應塗銷轉移到丈夫名下的房地。兩造不服,均提起上訴。
高院合議庭審理,審酌刑事部分,鄒婦遭以詐欺、恐嚇取財等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,認定鍾婦曾遭鄒婦脅迫所簽,另審酌相關證人證詞,認定雙方沒有借貸關係,改判鍾婦勝訴,簽下的790萬元本票債權都不存在。最高法院今天駁回鄒婦上訴,全案定讞。1001004
本文出自: 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111004/5/2zwep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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